
日前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统一了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公众投诉举报的程序,并将原相关部门开设的12315、12365、12331、12358、12330等投诉举报热线整合为统一的12315热线。新的《办法》最大亮点有三:
一.12315为统一投诉渠道
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(如商家在修理、更换、退货、退款、赔偿等方面推诿阻挠等),可直接登录12315平台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,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处理。针对网上销售行为,对电商“自营”商品,由平台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;对第三方卖家商品,由卖家住所地或者平台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,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方便选择其一。
二.“职业索赔”受限
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“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”而发起的投诉,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。这意味着,以“打假”为名,为了牟利知假买假实施恶意投诉的“职业索赔”行为将受到规制。
近来,“职业索赔”者借打假之名敲诈勒索恶意索赔乱象已呈现团伙化、年轻化、行业化趋势,并催生出一条分工专业、可批量复制的灰色产业链, “一买、二谈、三举报、四复议、五诉讼”, “职业索赔”者滥用投诉举报、复议诉讼、监察投诉等权利,大量占用了本就紧张的行政和司法资源。“职业索赔”者往往专门盯着商品表面瑕疵(尤其是标签标识瑕疵)、批量购买,甚至伪造证据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,利用恶意投诉举报作为自己牟利的手段,已经偏离了立法本意和保护消费者的初衷,反而让真正的消费维权问题得不到解决。
三.允许举报
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,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、登录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。